2021年广西乡村振兴报告(《新西部》2022-云顶国际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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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乡村振兴报告(《新西部》2022-2·3)
2022-08-30 15:08:23 来源:《新西部》2022年第2-3期合刊

◎覃 娟

2021年作为过渡期第一年,广西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工作重点,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全面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五年过渡期内稳扎稳打、夯实基础至关重要。广西应坚持稳中求进,继续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以发展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和参与自觉,激发市场、社会力量,持续推动农业跨越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广西“高铁加速度”旅游助力乡村振兴品牌推广工程

2021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元年,也是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之年。从举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发生了历史性转变。广西是全国农村脱贫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农业大省区,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视察广西时明确指出广西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继续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进入新征程,广西巩固脱贫成效怎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局如何,对于推进壮美广西建设、实现与全国同步现代化目标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开创高质量全面乡村振兴新局面

按照广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脱贫攻坚任务完成之后五年为过渡期,将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从过去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逐渐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作为过渡期第一年,广西坚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工作重点,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全面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固本强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广西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从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到精准施策、精准退出等关键环节,创新设计出一套符合广西实际的政策措施和实践办法,举全区之力、全民之智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脱贫效果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八年精准扶贫包括五年脱贫攻坚,是广西扶贫历史上减贫效果最好、成效最显著、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八年累计减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9.5万人(含动态调整新增数),实现537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016年至2020年,广西连续五年在省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评为“综合评价好”的等次,位列全国获得五连好的5个省区之列,推动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历史性解决了困扰壮乡千百年的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深刻改变了制约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生产生活条件,特别是脱贫地区发展基础和发展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乡村风貌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塑造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夯实基础、强基固本。2021年5月7日,广西脱贫攻坚成就展开展,向社会各界全面呈现了广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成就和经验,获得各界高度评价。

(二)稳转航向:推动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有序转换

2021年,广西持续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通过落实“六大”衔接,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工作体制机制的平稳有序转换。

一是抓好领导体制衔接。成立由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并将原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能并入。成立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组建指挥部办公室及13个专责小组,专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形成“1 13”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机制,同时坚持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二是抓好机构体制衔接。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整建制重组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并于2021年5月10日挂牌成立,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均保持不变。其职能主要为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有关具体工作。市、县参照建立对应工作体制。6月初,自治区、市、县三级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成立,是全国最早完成三级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的省份之一。进一步理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的工作职能和职责边界,努力形成最大合力。

三是抓好发展规划衔接。将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自治区“十四五”规划以及《广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专项规划,制定并实施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并推动实施了2.8万个振兴项目。

四是抓好政策举措衔接。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新政策未正式出台前,原有政策继续执行,确保不出现空白断档期。印发《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对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安排部署。出台《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等60多项配套政策,形成过渡期“1 n”政策体系。

五是抓好帮扶机制衔接。安排省级领导联系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及脱贫村。坚持和完善驻村工作制度。选派60名干部担任县级工作队队长,选派3000多名选调生到村,打造冲在一线、干在一线的驻村干部队伍。向5379个脱贫村和78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派驻工作队,优选1.7万名干部担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截至2021年5月底,驻村工作队员全部轮换到位。开设驻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开设黄文秀先进事迹展,激励广大干部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提升履职能力和实践能力,确保思想稳定、转换有序和干劲不减。积极撬动社会力量,引导1.85万家民营企业参加“万企兴万村”行动,构建“政府 市场 社会”共同参与的大帮扶格局。

六是抓好考核机制衔接。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并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县域经济发展实绩考核衔接。修订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与年度相关资金分配挂钩。压实责任,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完善正面激励和落后约谈制度。

(三)巩固成果:聚焦防贫动态监测和重点帮扶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乡村振兴过渡期的重点任务之一,广西以构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和加强重点帮扶为主要抓手,巩固脱贫成效。

一是构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出台《广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按脱贫标准1.5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为监测线,组织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集中大排查,建立了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走访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群众反馈等多渠道识贫机制,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防贫监测;开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系统以及手机app,落实分类帮扶措施,实现风险预警、审核认定、政策落实、跟踪管理的全流程信息化、智能化,强化部门数据共享和比对,形成致贫返贫快速发现、精准核查和及时响应机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2021年,全区纳入系统监测约10.7万户39.6万人,并有4.6万户17.5万人解除风险。

二是加强对脱贫人口的重点帮扶。构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开展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信息摸排,建立务工信息数据库。加强脱贫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组织力度,帮助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延续支持就业帮扶车间优惠政策,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吸纳作用,多渠道帮助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脱贫人口务工人数达270.2万人,超过2020年务工总规模。强化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打好务工就业、发展产业、自主创业“三业”组合拳,稳定实现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16.38万户搬迁户每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安排9.87亿元财政资金,用于实施88个大型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产业项目。加快推进800人以上安置点社区综合服务机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全区搬迁安置区成立455个党支部、183个村(居)委员会。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完成率100%。

三是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广西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个、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20个以及4个享受待遇县,共计44个。2021年1-6月,自治区财政向44个县下达衔接财政补助资金106.07亿元,占全区下达资金总量的68.19%,并在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安排实施脱贫成果巩固、稳岗就业、特色产业、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项目建设。中央25家单位继续定点帮扶28个原国定贫困县并保持两年稳定,协同推进产业、就业、人才、社会力量等领域合作。

四是拓展粤桂协作支持重点帮扶地区。坚持和完善粤桂东西部协作机制,签署《“十四五”时期粤桂协作框架协议》。广东五市继续结对帮扶广西八市33个县,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粤桂协作机构,建立“乡乡、村村、村企”立体结对帮扶模式;实施“银龄行动”,互派干部322人次、专技人才2127人次。实施发展一批乡村特色产业、改善一批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一批乡村公共服务、塑造一批乡村建设样板、开展一批数字乡村建设试点“五个一批”,2021年获得广东省财政帮扶资金17.09亿元、社会力量帮扶资金2.23亿元,实施项目460个。开展“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广东技工”“乡村工匠”等订单式培训,帮助农村劳动力就业73.01万人。大力建设供粤农产品示范基地、“菜篮子”基地,开展“圳品”认证,采购、销售广西农产品220.57亿元。

(四)提质扩面: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系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小康的基础上,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逐渐实现向所有乡村的全面振兴。

一是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接续。持续落实《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并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强化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将乡村振兴与产业振兴、科教振兴共同作为未来五年的“三大振兴”内容,并把乡村振兴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从全区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谋划乡村振兴,为乡村振兴的战略规划衔接和平稳发展打下基础。

二是完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按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等政策文件要求,广西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及《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广西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等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系列配套政策文件30多份,不断完善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

三是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2021年,广西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3.83亿元,比2020年增加8.71亿元,增幅达9.2%,高于全国平均增幅2.4个百分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供水保障不够稳定、季节性缺水、防止规模性返贫等突出问题,并加大对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的倾斜支持。同时,优化脱贫地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制度机制,紧紧围绕脱贫重点领域来安排整合资金及项目,集中财力支持脱贫地区后续产业发展和脱贫群众增收就业重点项目,2021年,54个脱贫县整合涉农资金达113.35亿元。广西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和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实施脱贫成果巩固、粮食安全保障、特色产业增效、现代农业园区升级、农产品出村进城、乡村旅游融合等“十大工程”,力争三年(2021-2023年)内全区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超过1万亿元。多渠道加大投资力度,实现对乡村振兴的财政优先保障,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增加用于农业农村额度,加大对广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实现对乡村振兴的金融重点倾斜,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争涉农贷款余额、增速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引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截至2021年9月底,全区共完成农业农村有效投资328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目标4000亿元的82.01%;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支农资金133亿元。全区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共70多亿元,通过“桂惠贷”撬动农业投资90多亿元。

(五)精准落子:深入实施乡村振兴五大提升行动

为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发展基础,广西聚焦制约乡村发展的重点问题和关键因素,从2001年开始,推进实施乡村振兴五大提升行动。

一是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落实各项扶粮政策,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增不减。精选广西农村特色优势产业,从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集中倾斜支持,弥补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延长产业链,提升产品价值,强化产销对接和消费帮扶,坚持长期培育形成产业化、品牌化优势,持续升级打造一批产业集群,继三黄鸡、罗汉果后,又成功推动了桂系猪、桂西芒果2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推动农业示范园区提质增效,争创2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升级打造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拓展水产品加工和仓储保鲜,农产品产地冷藏设施已建成198个。启动“广西好嘢”品牌农产品数字化产地仓建设、“桂茶进十强创中国名牌”活动,培育打造了一批“桂字号”农业品牌。

二是实施稳岗就业提升行动。广西是劳务输出大省,每年有近700万务工人员到广东打工就业。为实现疫情防控与稳定农民工就业两不误,广西免费开行外出务工人员赴粤返岗务工点对点专列动车、“线上 线下”联动招贤。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带动就业作用,规范发展就业帮扶车间,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拓展以工代赈,多渠道就地就近增加就业岗位。推出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减轻单位用工负担,全年减征两项社保费36.55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86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5.51万人次。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7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5.5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62万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有效帮扶。

三是实施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加强规划整合、引导和执行,统筹城镇、村庄规划建设,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扎实推进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全年完成“千村示范”示范村屯农房风貌改造提升约20万栋,示范村屯建设达2792个,“万村整治”完成基本整治村屯10.99万个,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此外,大力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全区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改造或新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15万户。从“形”“实”“魂”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通过乡村风貌提升、人居环境整治塑造美丽乡村之“形”,通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充盈乡村产业之“实”,通过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铸牢乡村文明之“魂”,推动乡村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办法,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21年6月,已组织完成750个行政村、1万多个自然村屯的村庄规划,工作进度位于全国前列。

四是实施基础设施提升行动。继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质量水平,推动路、水、电、网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脱贫地区、基础设施薄弱乡村的覆盖和连接。建设或规划通自然村(屯)硬化路及护栏、产业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项目6246个。其中,通自然村(屯)硬化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3027个。启动编制《广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35年)》,组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动59个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和102个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超过80%。

五是实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按照县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目标,提高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质量,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快乡村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向脱贫地区倾斜配备执照医生,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乡村特别是脱贫地区下沉。启动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2021-2023年),实施基础教育提质扩容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公共社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总计划实施项目3303个,总投资约920亿元。

(六)改革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进展

持续探索突破制约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考核评估、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是顺利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系列配套文件,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探索村级标准乡镇把关机制,规范成员身份确认程序,建立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全面资产核查。至2021年,全区已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444.39万人共1248.9户,共核实集体土地总面积2.7亿亩(其中农用地2.5亿亩)有序为集体成员户颁发股权证,颁证率98.5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完成了清产核资及前4批全国改革试点任务,清查出集体资产总额1125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299亿元),完成4批全国试点和整省(区)试点工作,全区1.5万个行政村全部成立集体经济组织并进行登记赋码,量化集体资产总额136亿元。全区超过六成的行政村启动“三变”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印发《2021年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农地入市工作。深化3个试点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推行建设宅基地数据库和审批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21年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突破5万元,有效保障广大村民的集体经济股东权、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切实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二是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组织为基础、农村党员为骨干、农村居民为主体、村级其他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格局。健全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动。推进“雪亮工程”建设,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增设矛盾纠纷排查、打击“三非”等16个综治工作业务系统,提高乡村治理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六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推进“三官一律”进乡村开展法治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据相关调查,前三季度,全区群众安全感达98.42%,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达92.51%。在全区14个市1100个行政村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卡制度,广泛开展农村宣讲、“乡村振兴人物榜”主题晚会、“送文艺精品下基层”、“农家读书角”、公益电影等文化活动,推动各地村史馆建设,加强对村规民约、乡土文化、移风易俗等方面指导,开展民族特色村寨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提升乡村文化品位。

三是创新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修订《广西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出台《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广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不断创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考核由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牵头单位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实施,原则上实行分级负责制,一级考核一级,最后再组织考核单位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推荐的优秀县进行核验。考核重点包括组织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深化农村改革8个方面,形成任务可分解、目标可量化、成效可考核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客观准确评价各地各级各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

破解乡村振兴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

不同于脱贫攻坚的局部短期过渡性,乡村振兴体现的是全面持久性和长期复杂性,是全域全面全员的振兴,必须尊重乡村发展规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谋划长远发展。广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虽已取得良好开局,但由于经济底子薄、发展基础弱、历史欠账多,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工作任务依然艰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还有不少短板弱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内生发展动力不够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任重道远。

(一)努力破解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制约

广西以山地丘陵性盆地地貌为主,属于“八山一水一分田”,脱贫地区大多分布在大石山区、石漠化片区,土壤贫瘠,水土流失面积大,人均耕地不到1亩,如都安瑶族自治县号称“石山王国”,人均耕地不足0.7亩,属于九分石头一分土。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干旱、洪涝等灾害性气候频发,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境地区的重点区域如百色、河池、崇左三市石漠化面积达105万公顷,石漠化率为12%。同时,广西作为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承担着保护珠江流域下游生态和水系安全的重大责任,广大乡村更面临着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的艰巨任务,要努力协调好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农民增收的矛盾问题。脱贫攻坚战以来,广西农村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但总体来说还没有完全跟上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市市通高铁、县县通高速目标还须完善,农村路网等级低、线路不合理,部分村屯道路路面宽度不达标,还有20439个自然村(屯)约2.13万公里通村道路需硬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和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还需推进;农村通信网络覆盖率低,偏远山村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水平还需加强完善。

(二)努力破解财政收入和资金瓶颈制约

由于历史欠账多,广西乡村振兴资金需求量较大,特别是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振兴、乡村治理等方面还有较大的资金缺口,国家资金支持虽不断增长但总量不足,再加上自治区本级财力有限,难以满足乡村振兴发展需要。2021年,广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810亿元,自给率仅为31%。同时,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广西长期以自身人财物力承担许多守边稳边固边等国家事权任务,财政负担较重,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民生短板亟待弥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不足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广西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38.4%,占民族八省区少数民族人口的24.6%,但广西得到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占全部比重仅在15%左右。广西人均财力、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均排民族地区倒数第一。与广西承担国家事权任务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量差距不小。

(三)努力破解产业能级和持续发展制约

广西农业大而不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仍然不高,虽然一些农林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但产业整体竞争力不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仅为65%,低于全国3个百分点。丘陵山地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水平低,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明显不足,果蔬运输损耗率高达25-30%,季节性农产品卖难问题时有发生。脱贫攻坚期内一些产业扶贫的“短、平、快”项目组织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不高,产业发展可持续性有待提升。一些县、乡、村的茶叶、油茶产业主要是农户自产自销,缺乏龙头企业带动,产量低、效益差;部分种养产业不具规模,产品多为初加工,未能形成产供销链条。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不充分,土地、林权、劳动力等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不佳。一些贫困群众由于受文化教育较少、文化水平低,加之对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不重视,无法从事技术含量高、专业知识强的岗位职业,只能从事传统体力劳动,收益较差。部分群众思想落后、观念闭塞,发展意愿不强、动力不足。总之,乡村产业能级仍较低,农业绿色化、产业化、品牌化程度不够高,产业效益、竞争力、创新能力、产业关联度不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还有待提升,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不够。

(四)努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机制障碍

城乡二元对立一直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巨大障碍,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具体表现之一。广西作为欠发达后发展地区,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相对突出。2021年,广西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26727元,为全国水平的7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3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6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2%,两者差距比上年增加767元。农民收入水平普遍偏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不利于农业扩大再生产和生产经营投入,同时延缓人力资本形成,降低人力资源水平,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突破社会阶层固化和城乡社会和谐稳定。此外,推进农村经营性土地和宅基地入市、促进城乡之间“人”“财”“地”等要素交换等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措施仍面临着如何突破城乡二元体制机制、完善城乡统一市场建设的难题。在与发达地区和城市群发展竞争中,如何推动更多的人财物力支持乡村振兴需要系统的解决办法。此外,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还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地方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部门的职责分工还需进一步理清,工作协调和统筹协调机制还需理顺,一些返贫监测帮扶机制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程序繁琐等问题,一些地方还存在医保政策调整后“脱贫即脱保”风险,还要加强实践探索和不断完善。

(五)努力破解人才短板和乡村治理制约

2021年乡村振兴部门和驻村帮扶干部基本完成更换,不少新到岗干部对农村工作和帮扶政策还不够熟悉,自身能力建设与乡村振兴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地方存在乡村建设脱离实际,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推进乡村振兴能力作风有待改进。同时,广西农村地区特别是大石山区、边境地区空心化、老龄化现象仍较突出,造成乡村后备干部队伍断层、劳动力短缺,农业科技、经营管理、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人才队伍相当不足,懂技术、懂市场、懂农业的实用型人才尤其缺乏,人才质量、数量双不足。人才短缺导致的要素不足成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乡村治理由于人才不足也出现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阻碍了农村基层组织执行力、组织力、影响力的提升,影响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和乡村治理效能。

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五年过渡期内稳扎稳打、夯实基础至关重要。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继续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坚持以发展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和参与自觉,激发市场、社会力量,持续推动农业跨越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务实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一)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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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继续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保持工作力度和政策强度,继续巩固完善各项衔接,打牢乡村振兴发展根基。完善政策衔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效衔接文件要求,细化完善、调整优化相关政策,针对情况变化制定新政策,不断完善过渡期“1 n”政策体系。提升帮扶衔接,及时总结返贫监测机制成效,完善返贫预警管理机制,开展脱贫“回头看”活动,创新监测体系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工作效率,防止边脱贫边返贫。争取中央财政和定点单位加大对脱贫地区、重点县的资金、项目支持和定点帮扶任务,采取多种形式引导更多的企业加入“万企兴万村”行动。推进工作衔接,健全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机制,指导、督促、检查专责小组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完善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和东西部协作考核。统筹党委农办、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工作协调推进,加强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创新考核办法,通过定性与定量、全面与重点、台账考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层级式、全覆盖的考核体系。完善扶贫资金整合投入机制,继续统筹整合中央、自治区、市、县四级财政安排用于巩固脱贫攻坚、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助力脱贫摘帽后续扶持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加强对易地搬迁户生活生产的监测和扶持,坚持稳岗就业与自主创业相结合、社区治理与居民自治相结合、文化服务与精神文明相结合,实现稳得住、有活干、能融入,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相互嵌入式发展,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

(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助力乡村振兴提档升级

基础设施是助力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提档升级的基本条件。一是抓好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优化村屯道路,推动乡村公路布局由发散型向蛛网型发展,打通乡镇、乡村之间的交通路网,特别是要大力支持乡村产业路建设,解决由交通导致的农产品卖难问题。二是抓好农村供水保障,根据区域特点、发展需求推进农村地区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通过因地制宜、归并改造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小型农村供水等项目建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改造老旧管网。三是抓好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升重点防洪工程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小水池、小泵站、小水渠等,推进小型灌区农田水利及节水配套。四是抓好乡村电网、通信建设,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充分发挥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潜力,提升乡村信息网络覆盖面,重点加大对发展潜力好、有带动作用的乡村旅游产业区、特色产业功能区基础设施服务。五是抓好数字乡村设施,实现电子商务村村通,建设数字农业平台、农业物联网等数字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三)延长产业链打造品牌化,持续推进产业兴旺

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要坚持以发展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发展的根本。当前,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延伸度低、发展后劲不足,要做好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产业衔接,推动脱贫地区持续提升产业规模和质量,推进乡村产业兴旺与县域经济发展相结合,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要以延长产业链提升品牌化为重点,立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三次产业良性循环的产业链条,充分利用特色农业、特色旅游业等优势,大力发展生态观光、农家乐、休闲旅游业,通过促进第一、二、三产业有机结合,增强产业融合度,提升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巩固以水果、油茶、中草药为主的种植业和以黑猪、牛、羊为主的养殖业等特色农业发展,在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上加大打造农业特色品牌,争取14个市在过渡期都打造有品质上得去、销量有保障、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品牌。加大政策、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企业进驻安置区建设工业园区、设立就业帮扶车间,加快实现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产业全覆盖,带动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就近就业,扶持搬迁群众发展二、三产业,稳定增收并可持续发展。深化拓展粤桂协作,利用广东省资金、人才、技术等优势,结对打造一批粤桂协作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

(四)推进绿色乡村建设,创新生态资源产品

广西农村普遍面临着生态环境治理与经济落后的双重考验,特别是在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因地制宜创新“生态保护 ”模式,努力建设生态宜居和绿色发展型村庄。要立足广西丰富的生态资源,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充分体现乡村特色,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提升生态宜居环境,推动绿色乡村建设,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在乡村风貌建设中要把生态绿色放在首位,尊重农民主体意愿,尊重地域乡土文化,突出绿色庭园、错落有致,引导农民各显神通,防止千村一面、大拆大建,乡村发展规划可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两相结合,引领绿色乡村建设成效。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碳汇试点建设,探索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乡村振兴生态循环发展模式,推进示范创建。探索“生态保护 ”公益岗位、有机农业、生态旅游、教育研学、绿色金融、文化传承等绿色发展模式,充分发挥乡村生态资源优势。通过生态补偿、石漠化治理、山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环境保护工程,为当地村民提供更多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公益岗位,在吸纳零散劳动力、增加贫困户转移性收入的同时,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加强生态保护辐射带动特色农产业、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业、文化服务业等发展。

(五)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不断激发内生动力

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巩固脱贫工作中,真正把党员工作积极性激发出来,巩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加强乡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讨论和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市县巡察,强化基层监督,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选优配强驻村干部队伍,并明确具体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以此激发干部创新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内生动力。最后,保障和落实好驻村干部专项经费、医疗卫生保障机制、驻村补贴政策及提高干部福利待遇。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创新文化服务活动,聚焦群众文化需求,积极开展多种类型的送文化下乡活动。

(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城乡融合发展是促进城乡要素流动、资源共享、互促互惠的重要基础,也是彻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解决城乡之间长期“两张皮”的有效途径。一是推动城乡人才双向流动,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出台的《推动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实现引才、用才、育才相结合的良好环境,支持农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才向农村地区下沉,建立资金、项目、政策支持人才融入乡村振兴机制,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科技特派员与乡村发展“一帮一”“多帮一”的渠道和平台。加强对乡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扩大就业空间。二是推动城乡土地双向流动。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制度保障和实践创新,落实好《广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方案》,加快探索总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入市的工作经验,大胆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推进土地要素流转,为资金下乡提供土地储备。三是推动城乡资金双向流动。为工商资本下乡营造便利条件,给予政策优待,着力解决资本下乡的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等问题,加快土地流转,鼓励土地入股分红。大力推进企社合作、企农结合,通过“企业 基地 农户”“企业 家庭农场”等模式,发展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农业公园等农业新业态,实现城乡间资金、技术、管理要素的优化整合。

作者简介

覃 娟 广西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所长、“两山”理论与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族经济、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 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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